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内部装修改造市场调研

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拟对临川大道院区老年病科(老年综合评估室、体外反搏治疗室、中医综合治疗室)及门诊二楼部分专家诊室内部装修改造进行市场调研,(并非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临川大道院区老年病科(老年综合评估室、体外反搏治疗室、中医综合治疗室)及门诊二楼部分专家诊室内部装修改造项目

二、服务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大道241号。

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

拟对我院临川大道院区老年病科(老年综合评估室、体外反搏治疗室、中医综合治疗室)及门诊二楼部分专家诊室进行内部装修改造。

四、调研方式

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下午3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统一至项目现场踏勘。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调研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为便于各供应商了解和掌握实际工程情况,提供切合实际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踏勘了解实际情况,踏勘现场的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参与调研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与调研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3)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纪的行为和记录(提供承诺函);

(4)参与调研供应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

(5)市场调研报价单;

(6)项目方案及介绍等说明材料。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密封、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在封面写上项目名称及递交资料的服务供应商公司全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3.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采购绝对相关联。

七、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00止。

八、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抚州市中医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503办公室。

九、联系人:陈女士 18979408767   周女士 13979498582

附件:现场踏勘登记表

 

 

抚州市中医医院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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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2-16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