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医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及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第二次

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拟进行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及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现对该项目可研编制进行调研(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并非招标采购),可针对单个或两个项目进行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及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通过第三方专业团队的协助与辅导,确保医院三大中心核心科室和临床医护人员严格按照胸痛、卒中、创伤验收标准开展工作,尽快通过江西省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验收,优化患者的救治流程,提升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

2、按照江西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协助医院完成等级评审建设工作,并在建设过程中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及解决方案,促使医院尽快通过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告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公司的社保缴费完税证明及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自行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8、提供项目报价。

四、资料递交要求及时间地址

1、提供纸质资料,且资料内容均需密封加盖公司公章。

2、于2024年11月29日17:00前送至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赣东大道院区行政综合楼5楼医务科。

3、第一次已提交资料的供应商无需再次提交。

五、其他事项

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采购绝对相关联。

六、联系信息

1、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医务科

2、联系电话:张医师:1387045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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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1-22 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