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拟对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并非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5年第一批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二、服务地点
抚州市中医医院赣东大道院区、临川大道院区及办公大楼。
三、服务项目具体内容
抚州市中医医院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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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台式电脑 |
台 |
14 |
打印机(黑白) |
台 |
9 |
打印机(复印打印) |
台 |
6 |
投影 |
台 |
1 |
笔记本 |
台 |
2 |
高拍仪 |
台 |
6 |
医保读卡器 |
台 |
2 |
U盘 |
台 |
2 |
商务要求:1、投标人在设备使用地应有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驻场服务,采购方不接受仅提供远程服务。 2、投标人应安排有经验且熟悉维保设备的工程师接听故障报修电话;接到故障申报后,紧急故障五分钟内进行响应,一般故障30分钟内响应。 3、投标人需针对供应的电脑及配套设备提供以下服务:安装使用的全部程序,对使用部门电脑等外设进行常用办公系统软件安装、补丁升级、重要资料备份与恢复、应用指导等服务;对各终端设备进行巡检。 4、为了使用售后质量保证,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所投电脑和高拍仪原厂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原厂公章和供货商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
注:详细参数清单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调研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为便于各供应商了解和掌握实际项目情况,提供切合实际的报价,供应商可到现场踏勘了解实际情况,踏勘现场的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参与询价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与调研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3)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行为和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市场调研报价单;
(6)项目方案及介绍等说明材料。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密封、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在封面写上项目名称及递交资料的服务供应商公司全称。
2.本调研不承诺和最终采购绝对相关联。
六、报名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04月30日17:00止。
七、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抚州市中医医院行政综合楼4楼信息科办公室。
八、联系人:张老师:1397048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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